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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單位與任毅簽訂的《聘用合同》將於2014年7月31日到期,我單位決定不再與其續簽,故聲明自公告見報之日起30日內儘快到校辦理檔案轉出手續。特此聲明。
  北京市勁松職業高中
  2014年7月11日
  (原標題:聲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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